點火去晦氣!新北男「全身燒傷住院61天」 保險一看「故意行為不理賠」法院判決驚呆

很多人買保險,都是為了在緊要關頭,不小心出事的話,至少生活可以有個保障。然而日前卻傳出,新北市一名男子,保了意外險後真的發生意外,並且傷勢嚴重到住院61天,只是出院後想要跟保險公司請求理賠,請求卻遭到拒絕,原因也曝光了。

圖片來源:《ETtoday》、《自由時報》、《好險網》




據《ETtoday》報導,這名新北市的男子,先前在家中希望可以點火,用過火的方式「去晦氣」,然而在整個過程中,卻不小心打翻酒精燈,打翻後火勢迅速蔓延,導致男子全身起火。這次火災導致他頭頸部、胸腹、背部跟四肢,都有2~3度的燙傷,最後送醫治療跟後續復健等等,住院61天後才出院。



然而他出院之後希望跟保險公司請款,沒想到保險公司認為會起火是因為該名男子的「故意行為」,所以決定拒絕賠償。男子一氣之下告上法院,而法院判決也出爐了。受傷男子主張,自己出院後將相關證明文件都交給保險公司,結果對方卻認為「故意行為造成傷害」決定不賠。只是保險公司表示,男子申請書中寫著「用電土測試燃點做新型烤肉發生意外」,但詢問警察、公司等等,都發現男子是自己點燃酒精燈,而且所說是因為要「過火」,跟申請書提到「烤肉」,還有其它探訪結果顯示疑點頗多,因此很難忍定是意外。



而法官勘驗整個過程的影片後,發現雖然電土本身具有危險性,只是男子手持噴火槍點燃電土,點燃瞬間不慎遭火燒,身上衣褲也全著火,急著奔逃大喊「救一下」,隨後同學立刻撥打119求救。因此判定,不論是要烤肉、去晦氣,又或者電土是誰準備的,都可以發現這並不是由疾病引起、狀況突然的「意外事故」,因此判定保險公司應該賠償168萬元544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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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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